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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商宣教及講道,難能可貴-專訪王美鍾院長

受訪者/供圖:王美鍾院長

訪談/整理:甘心

受訪者簡介:馬來西亞浸信會神學院院長(博士)、全球華人浸信會宣教促進會總幹事、華夏宣教神學使團創辦人兼總幹事。有《大馬華人教會的覺醒與更新》等十多本著作和編著;有激勵錄音和錄影光盤多種作品。常受邀擔任國內外宣教和培靈會的講員,包括東南亞、北美、歐洲和澳紐等地,致力於推動全球的宣教事工。

甘:請解釋「營商」、「宣教」、「佈道」的涵義與三者之間的關聯。

王:「宣教」和「佈道」這兩者的涵義有重疊之處,亦有區別。

「講道」是指基督徒向未信者傳講耶穌基督所作的事和祂復活後帶給人永生的福音;而「宣教」是基督徒去執行主耶穌所賜的大使命,如主所言:「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而「宣教」是基督徒去執行主耶穌所賜的大使命,如主所言:「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也奉聖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們所遵守你們的,使萬民作我的門徒,父奉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們所遵守。

「講道」通常是把人帶到教會栽培,使之成為教會的一份子;而「宣教」是信徒離開所屬的堂會,來到外邦,向未得之民傳福音、訓練門徒、在異地建立教會。因大使命的本質,宣教可分同文化、近文化,或跨文化的分類,使各方各族同得福音真諦。

營商是商業經營,為賺取高利潤,而以獨資或合夥方式經營的事業。若營商跟講道、宣教聯合,就是以聖經的原則進行貿易或創業。宣教士從商不全為了獲利,而是能彰顯上帝聖潔的國度。營商可成為佈道和宣教事工良好的平台,是使傳教有效的管道之一。

甘:請介紹營商佈道的方式(可以是放諸全球,或是本地民情通用的原則)

王:欲在商業圈裡佈道,可行的策略有五。

一、Prayer Evangelism(以禱告講道)

在開始講道事工之前,要禱告。禱告是讓聖靈親自工作,因人能悔改和相信主耶穌是聖靈的工作,不是基於我們的口才和其他人為條件。所以,我們一定要先禱告,求主預備人心,求主聖靈動工。

二、Pre-evangelism(福音預工)

福音預工的範圍很廣,包括扶貧、藝術和各類愛好活動等等,非信徒不會馬上對福音內容感興趣。他們有自己的需要,我們要先服侍這群在各方面匱乏的人群,供應他們在生理、情緒、經濟、家庭和社會上的需要。當他們感受到我們實際的關懷和付出,所需得著滿足時,才會慢慢開放個人心扉,察覺出自己更深的屬靈之求。

三、Present Evangelism(道成肉身的講道-現身說法)

我們的生命一定要流露基督的馨香之祭,讓非信徒看出我們是不一樣的人、是有新生命的基督徒,而使他們產生渴慕的心態,願意從我們身上學習,更願意獲得這樣的平安和喜樂,賦予個人新的希冀。我們一定要住在他們中間,以生命影響生命,成為基督好的見證人。

四、Program Evangelism(以活動講道)

日子有成,完成以上三個聖工的階段後,對方願意聆聽了,我們這時才能以各種方式,把福音的真理闡釋清楚,產生福音的果效。 「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後4:2)

五、「Power Evangelism」(全能講道)

我們要靠聖靈放膽,靠著聖靈彰顯的能力行事,使人悔改,甚至我們為非信徒禱告時,可祈求父神醫治病人、解決對方家裡的問題。特別是處於第二和第三階段時,從商者可抓緊機會,在商場和職場上助人,體現基督徒的生活價值觀。

甘:本地如何以營商來宣教,就您所知,這種宣教模式的成果,會比較可觀嗎?

王:營商宣教目前有三個主要的模式:

一、Business AsMission(BAM,以生意宣教)

宣教士從建立貿易/事業的整個架構、方向,到運作的程序都遵循聖經的教導。世俗生意以賺取更多盈利為主,常見不擇手段的現象。但BAM旨在活出基督徒美好的品格,以行動向他人證明,正當做生意、合乎倫理道德是可行的。不論是經營書店、餐廳、服飾店、公司、工廠和訓練中心等等,不少宣教士是以僕人的形態來經營的,讓職員和顧客不知不覺間,接受神僕服侍,預嘗天國的福分。

二、Education As Mission(EAM,以教育宣教)

在宣教禾場上辦校、學院、語言中心和補習中心,不僅為當地人提供幼兒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等服務,也為符合資格者提供就業機會,進而提升個人與其家庭的經濟能力。教育是一般人看重的領域,能提升民族文明素質,有利個人乃至全國民生內涵的工程發展。故,宣教士能發揮教師、教育行政者或教育家的才幹,好好經營教育事業。

三、Medical As Mission(MAM,以醫療宣教)

成立當地人負擔得起的醫院、診所和保健中心,是很受歡迎的服務項目。宣教士可發揮自己身為專科醫生、護士或物理治療師的專長,關心並協助居民維持健康的身心靈。藉醫療醫治,就能兼顧人們肉體和屬靈之需,可謂一舉兩得。

我覺得,不論在本地或外地經營生意,若能結合上述的五個佈道策略和三個宣教模式,會更理想。只要有能力、有資源,重點是有從上而來的異象,信徒自然可以真理創業,為主多結果子。

不過,教會差派宣教士到外面做生意時,要特別謹慎。從商者要事先釐清許多細節,如帳目盈虧由誰承擔、由誰查帳、如何使用獲利、如何限定虧本底線等等?無論涉及的金額有多少,教會和宣教士雙方都必須實施問責制度,使帳目透明,保障雙方。有些教會嫌買賣繁瑣、金錢“不屬靈”,卻不重視這項事工。

坦白說,我不鼓勵教會籌資大筆數目來投入營商宣教的事奉。決定投資方案和給予自認合理的資金數量因(一群)人而異,如此審慎後的好處是,無論成敗皆有人分擔,大家都能坦然一些。教會不應以收取的奉獻來參與此事工。除非有人特別奉獻,或願意在營商宣教事工投資,而教會也有部分執委願意審查和跟進每一筆開支的記錄,以免落人口實。

據知,有的教會是以宣教基金,或從「宣教計畫」收取的奉獻裡,挪出一筆錢來開闢營商宣教事工。他們了解,這筆資金日後可能收不回來,惟投資的目標不是賺大錢(力求開支平衡,有小利矣足),而是讓宣教士有機會到需求量龐大的禾場上,盡力接觸更多人,把福音傳出去。

甘:在職場上宣教,應具備專職宣教士的身份,或接受牧者所差遣的職分嗎?請分析在我國/他國商場宣教的困境和轉機,並概述我國教會/福音機構/個人投入營商宣教和佈道事工的現況。

王:營商宣教的觀念在本地華人教會尚不普遍,但這事工的重要角色不言而喻。近代不少國家驅逐宣教士,外國人要拿到入境簽證已不容易。經營生意是進入當地惟一的途徑。以經商為平台,以誠信待人,宣教士才能長期留下來運作。若和英文教會相提並論,營商的華人宣教士比例不高,也少有成功的個案藉商業和經濟力量展現成效。

若情況許可,差遣雙職宣教士會比較妥當,即蒙召的信徒自願走這條路。這樣的弟兄姊妹具有專職,且以傳天國的福音為導向和以聖經原則管理個人事業,可成為其他宣教士或在地牧者的好搭檔,一起為主做更多工作。

在外國,尤其是政治動盪、民生落後的地區置產和創業,風險很高;單單讓牧師和傳道走上這條路不太容易,因他們沒有從商的知識和經驗。此外,還得胥視教會的立場。某宗派教會只差派全職的傳道或宣教士,也有某宗派教會會為特別蒙召的平信徒安排差遣禮,讓他們勇敢在異國異族的商業貿易中,帶動屬天的風氣。

世風日下,現代信徒不管佈道或宣教,遇阻的壓力日愈加劇,要處理的問題越來越棘手,再看現實,教會能給予宣教士的畢竟有限,願意走出去的宣教士也沒大幅增加。這世代的宣教事業若要攀上另一個高峰,展現福音的大能,就要好好規劃、分配人力和財富的資源。

如今,不少神學院授課,裝備信徒在本地落後的部落和城鎮貧窮之處創業,為弱勢者營造「捕魚」的空間,成效往往顯著。馬來西亞浸信會神學院有提供職場宣教和營商宣教的課程,歡迎有意者來報名上課。

承蒙上帝帶領,基督徒理當為天國事業效勞。若可從營商宣教和佈道事工中得利,那是上帝賜福、保守信徒繼續配合大使命,積極在商場中得人如魚。除了提供就業和改善生活素質的機會,更重要的是,營商的宣教士帶來靈魂得贖的永恆福分,極有可能是當地人民惟一接觸福音的機會,即改寫靈魂永恆歸屬的商傳契機,不是人人皆能碰上!這麼重大的人類事業,值得信徒以禱告、時間、精力和金錢投資,把彌賽亞-救主耶穌帶到人群深處,重質重量地傳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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